原本以為「蒼天已死」這個類別不會再有新的文章,但是也許是天意吧!讓我再來寫下這篇..
今天收到游老師的信,老師選了數十個學生,問我們9/6能不能一聚,順便討論一些事宜。Jack應該也有收到信才是。會中的討論事宜如下(由信件上直接貼過來):
1. 因為今年9/13, 7-9pm, 在工四館R511, 系上要為碩一博一新生舉辦迎新, 想請您們幾位熱心的同學參加, 與新生座談, 分享經驗. 想聽聽各位意見座談以何總形勢較佳?
2. 系上希望各年級研究生有類似班代及副班代, 並定期聚聚, 以便系上與研究生有更直接方便的溝通管道, 因此想先聽聽各位的看法與建議.
針對第一點,老實說,我不曉得這是游老師的熱血還是系上交辦的事情。我是很想幫游老師這個忙,我也很樂意看到我們的學弟妹臉上能夠帶有笑容,並且驕傲地告訴外人:「我是清華材料畢業的學生」。只是如果大家有看完這一系列「蒼天已死」的文章,也許你們會瞭解為什麼我會有所猶豫了。以下是系列文章連結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eidnoos&category_id=2502761
我不是沒有熱血過。大三,林樹均老師當系主任的時候,我跟偉立也很熱血為系上拼過。我自己當材科營營長與聯合營隊總召讓當時課指組的惠菁姊說:「他覺得今年暑假的營隊,就材科營跟化工營最優秀」。這樣的一段往事我也不需要老王賣瓜了。偉立帶領系會是大家有目共睹,我們這麼拼不為什麼,只是因為我們很高興我們在這裡。
今年年初發生這樣一段讓我徹底對這裡灰心的事情以後,我應該如何重拾信心來為這個系上努力?領導人的一句話可以否定了我為自己的努力?只要他認定的事情,即使嘴巴上說會考慮,但為了自己的成功根本無視於學生權益的事情他都做得出來。偉大的願景也可以自己打破。這種人前人後兩個樣的領導人所帶領的系所,讓我真的很失望。
跟學弟妹分享經驗?老實說,我很想去,但我怕我一去這一系列「蒼天已死」的經驗會全盤托出。
關於第二點,看字面上應該又是系上的意思了。也許當局者都很希望做這種表面來安撫民心吧?有管道不是重點。重點是上面的人能不能真正「親民」,瞭解學生到底要什麼?不要預設立場就把學生當成「賊」。否則不又是一條只是設定來給外面人看,昭告天下「我們是全清大最民主的系」,實際上卻只是侮辱了「民主」也羞辱了學生人格,但是能夠讓某些人得道的把戲罷了。
老實說,我看到這封信讓我勾起了那些不愉快的記憶。我想我的脾氣還是不夠,還是需要修養。寫這篇文章一方面把情緒釋放,另一方面也告誡自己應該要好好把情緒管理管理。
- 9月 04 週一 200623:58
情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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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來這件重複修讀的事真的造成了你們很大的困擾說
記得那時候我在收到信的時後還回了一篇蠻長的文章給文淵
我的想法大概跟你最早的想法差不多
就覺得反正畢業學分很少一定會超修
所以就覺得沒差 但是可能是因為我才剛近博士班吧
雖然如此 我也有考慮了二次修讀當然會比較熟成績比較好
如果也可以算學分因此要算成績的話
這樣也變相的侵占到第一次修讀的人的權利不是嗎??
想再學一次可以旁聽 一樣可以學好不是嗎??
而且這件事在材料系才會發生的原因也是因為碩班必修跟博班資格
考科目相同的原因阿!!其他系根本不會有這麼麻煩的情況說
所以其實大家最在意的還是不被告知不被尊重的感覺吧!!
至於這點 我也不知道要如何
只能說那種法則因人解讀而實行有異的情況世界到處都在上演
我們沒有什麼影響力 不被尊重可以反抗
但別因為如此因咽廢食 好好保持自己的熱情吧!!
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!!
哈~你應該是沒有看完我之前那一系列的文章喔..
其實我覺得不高興的不是如你所說的,或者像一般人一樣的問題。
法的解讀自然大家都不一樣..而教務長官官相衛自然也是清華的官
場文化。這我們學生也管不著..
只是當我去找我們系上的官時,他給我的態度就是:「你為什麼不
能犧牲你自己來成就我的事業呢?」他甚至自打嘴巴地說出:「我
的簽名只是為了讓你註冊而已,並不代表什麼!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eidnoos&article_id=266945
2
上面的連結看一下吧!
看完了嗎?這件「導師密碼」的事情應該是在你來清華之前的事。
你想想,他自己推行一個「看似偉大、造福學生」的政策。然後還
要全系的學生來受苦跟著先「試行」,如果成果好就變成全校施
行。接著明明知道成效不彰,但是卻變成全校施行?(他自己也親
口跟我說,其實很老師都直接把導師密碼給學生,甚至貼在門口,
這表示他早就知道校果不好。)這樣擺明就是為了自己政績而勞民
傷財罷了。
這點是傷害我對於這個系上的熱情最大元兇,因為他欺騙了自己也
矇騙了大家。更是侮辱了「清華」!
我並非自命清高,侮辱了「清華」對我來說我當然可以視而不見。
讓我不高興的是,他直接把我當成賊。我曾經說過:「我雖然在系
上算不上頂尖的學生,但是對我而言只要我肯唸書,我還不見得考
不過資格考門檻。」(事實已經證明了)對我來說,我只是覺得自
己不夠好,對這個科目不夠認知,所以我才在法律許可範圍再修一
次。根本不是像官預設立場就認為我是為了資格考而修。(學長
說:「就算是,那有違法嗎?以前有多人人抱著這樣的心態做?這
早已行之有年。」)動力學難道不難?我還不是沒有修靠自己唸一
個月就考過了。我如果不是自己想要修這些課程,那我幹嘛要強迫
自己早上一大早去上課?
而你提到第二次修成績比較好這件事情,事實並不同意。吳信田老
師的課我第二次修分數還比較低呢!別以為我第二次不認真,我可
以跟你講,我第二次超級認真。就像你為什麼要唸博士班,我記得
你說因為你覺得自己還不夠好。就是這樣的熱情支撐著你我來繼續
充實自己,但是有人卻可以一口直接把我們當成賊,直接否定。
是這一點讓我對系上失去熱情,因為這對我來說是莫大的侮辱。我
不是賊,不能因為要成就這樣一個官而湮滅一切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