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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/3受永哥所託,去拍了婚禮。
當天是迎娶,我跟致遠算是女方請去友情幫忙的攝影師,目的是記錄。
早上六點40分我就到東門等待永哥來接我..上了車馬上補眠,因為知道一定會很累。

半睡半醒到了板橋(女方家),拍拍新娘、伴娘們化妝,一夥人忙忙碌碌等待新郎的到來。
終於,新郎來了。首先當然是要過關大考驗,由伴娘出了三個題目,簡單地刁難一下。
通過考驗,進門..
接著男方請來的專業攝影師進到女生房裡,要母親跟女兒講幾句話。
果然真的像電視上演的一樣,媽媽只是一直掉眼淚....
畢竟嫁女兒跟娶媳婦真的有差異..

當新娘的父親幫她戴上頭紗就準備要出門了..
連新郎的父親都忍不住落淚..唉~嫁女兒真的跟娶媳婦有差..
一夥人浩浩蕩蕩從板橋到龜山-新郎家。
接著是重點啦..女方要過火爐、破瓦片--實在很屌....
然後到新房裡揭頭紗、吃湯圓。
然後其他不相干的一夥人就到樓下吃飯了..

趁著良辰未到之前我先去車上睡了一個多小時,為了晚上作準備!
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

約莫三點左右,在永哥的電話鈴聲下我醒了繼續工作..
出發到圓山大飯店進行事先的準備工作..
繁瑣的化妝過程我就只是單純記錄一下而已..
其實我們都在等待致遠快點到來..要不然晚上應該會忙到不行..
終於在我吃飯的時候致遠出現了..吃了幾口已經delay的婚禮終於要開始了..
趕緊就位猛按快門..
然後就是「我願意」、「互帶戒指」、「愛的誓言」、「敬酒」、「謝謝父母」,終於「送客」...
中間的真的太繁瑣了,比上面的流水帳還要繁瑣..我懶得寫了..

我深深地覺得,結婚這種事情不是人幹的事情..
麻煩到死..而且真的是兩家人的事情..除非你可以勇敢獨立..
經過這一次,要我結婚我看很難..
拍攝的那天晚上,有一個小小空檔,我一個人在門口突然想到..
如果我結婚了,婚宴那一晚過去之後,以後我做什麼事情跟以前就完全都不一樣了..
因為我不再是一個人,我要顧及的是兩個人,甚至是兩個家庭..
這有多複雜呀?
找到一個瞭解我的女人就已經不容易了,要能夠得到兩個家庭的諒解,那真是難如登天。
再說結婚後若有小孩則有更麻煩的一票事情等著,那真的是會累死人..

其實我也能夠瞭解一個完整的人生就是要有那麼一段..
但如果能夠有完整的人生,誰不要呢?
如果只是要湊足一個完整人生而不顧及「質」的話,那倒不如不要隨便找個人步上紅毯。
要不然可能幾年後就幫助台灣再次提升離婚率了吧!

對了~昨天閃了大概600張,我覺得我已經有「散光」了..
不過賺到了一個大紅包,真不賴..
(話說,這個大紅包今天我已經拿去幫媽媽買年菜了..0rz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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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dno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