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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再發通告信啦!雖然那個學弟口氣與態度不好,但這件事情也讓我也算是一個經驗,就像打太極拳一樣,要把對方打過來的力量轉化出去,不要硬碰硬。

另外,關於那個學弟提到「濫用電子資源」一事,以及他質疑的條文內容(http://net.nthu.edu.tw/rule/nthu/netrule.html

 

)。我也問過計中了。基本上我們是沒有違法的問題。詳情如下:

(四)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,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、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,或以灌爆信箱、掠奪資源等方式,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

計中回應:
系上宣導信是否屬大量傳送廣告信、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?可能要看信的內容和收信者的認知。

經詢問敝中心Email管理者:若兩天發送一次,一次數百封,應不會影響
系統之正常運作。


(九)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。

計中回應:
以mail方式調查執行系上公務且貴系是教學單位,另mail是一種機制,是否違法應
視您調查信內容而定。



藍標字體為該學弟引經據典自己標示的,雖然有點斷章取義,不過無所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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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囉~除非那個學弟家是開計中,要不然我們這絕對沒有影響系統運作。至於個人觀感,這就見仁見智了。因為昨天問另一個學弟,他覺得這樣的舉動很貼心。而上次姝雅姊也覺得本來就要宣導告知。當然這種問題吵下去是沒完沒了的啦!不過最重要的重點來囉,就是怡璇跟我說:「如果調查得差不多,那就不用在發信啦!」那我還真的要感謝那位學弟呢!每兩天發一次,我還真的很累,還很容易弄錯(日期,資料之類)。


僅以此篇記錄一下,順便也學習如何用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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