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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去買褲子,因為帶回來的不夠多。因為三件半價,所以我就多買了兩件衣服,就當作今年過年的新衣服。我很少買衣服,多半只有過年跟暑假偶爾買一下,所以大家看到我都是那幾套衣服在換而已。

我一開始要買口袋褲,個人喜好,因為這樣東西都可以放得下。我懶得試穿就問店員,我要穿幾腰,她說:「32」,不過她還是叫我試穿,因為她說她會弄錯,不過第二次修正就對了。幸好我有試穿,因為穿了以後不僅僅尺寸不對之外,形式我也不愛。果然眼睛看跟穿起來看是兩回事。32穿上去我整顆拳頭還要放進去才能補滿腰圍,不過我還是買了32,因為頂多就是弄個皮帶而已。

另外就是買衣服時,店員挑了橫條紋的給我,我問她:「粗橫條跟細橫條有差嗎?」她說粗橫條胖的人穿比較不好,因為會更胖。我就翻開外衣看了一下自己的肚子,她見狀就說:「你這是標準身材,不用擔心。」(最近的減肥果然有些成效)

接著,挑一件小外套時就是要配顏色。我還是懶得試穿,於是她拿了一件水藍色給我。我就問她這樣搭起來好看嗎?她就搭給我看,然後說:「你不胖,穿有點亮感覺比較有活力。」(真是讓人有持續減肥的動力)

不過這僅僅是小小地爽而已,因為過年要到了,要克制呀!希望過完年回新竹還可以看到67.x,然後慢慢邁進我的目標65kg。一定要成功!Go!(XD..愛看電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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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dno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