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博一資格考公佈的那一天(20050626),我跟jack去城隍廟拍照。開拍前在北門街上的一家小店吃飯(吃小麵攤,還有隔壁的粉圓冰)。忽然Jack問起我關於前一段感情分手的事情。我就將過程鉅細靡遺地告訴他。然後我忽然問他:「如果早就已經沒感覺了,又為什麼要送那樣的禮物呢?」,他告訴我:「她也在撐吧!」我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。

前一陣子在電視上看到某位藝人說:「感情中有時候提分手的那個人反而是比較為難的一位,因為他(她)必須去傷害一個曾經愛過的人,而且這個人現在還沈浸在裡頭,只是你先醒了。」或許這樣的對比真的很殘酷,但很不幸,有時候現實就是這樣殘酷。

兩個人在一起,必須一起向前走。但路途中總是有人走得快,有人走得慢。這源自於生長環境的不同與個性的不同,還有男女大不同。這也是為什麼大家都說包容在感情裡頭很重要,或者老一輩的人會說「睜一隻眼,閉一隻眼會比較快樂。」好像也已經不只一個人告訴過我,你總是走得太快,你應該放慢腳步的。或許還需要學習吧!

趁Jack出國寫這篇,應該不算偷婊他吧?我有ref.唷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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