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課,因為學生懶懶散散地寫著「二元一次方程式與圖形的關係」,我無聊拿起他週考考卷。他可得意地告訴我他考90分,是全班第二名,第一名95分。然後我冷冷地說:「這應該很簡單,隨便也100分。」
他就說:「好!你寫,考試時間20分鐘。」
我回他:「最好是20分鐘,考試時間最少也是40分鐘。」
他:「我們是寫40分鐘。」
我:「如果我20分鐘寫完,你要怎辦?」
他:「送你一支筆」
我:「那我不想寫」
後來實在是因為太無聊,我還是試試看了。

雙面滿滿的題目我花了20分鐘,中間還幫他講解了一題,改了一題題目,還有幫他姊姊解了兩題。

大家一定覺得這樣只是寫得快而已,然而這也不是重點。重點是我解到他會的題目,我用了很簡單的方法,可是他卻覺得我用很簡單的方法就解出他算很久的題目。覺得不可思議(而且他的老師也沒有教,但是明明就只是簡單的代換法而已)。嘴裡唸唸有詞:「天啊!我怎麼用那麼笨的方法,你這個方法好聰明!」

(明明這就是老師該教的,現在教育是怎樣了?)

一個人盯著考卷和我解題的過程,足足看了快10分鐘。最後我要離開時,他連著跟我說了三次:「你好厲害喔!」和一次「我第一次覺得你很厲害,沒有啦!你本來就很厲害」。

這篇的重點不是我厲不厲害,是有了今天這個意外的事件,以後這個學生就好教了。對國中生就是這樣,只要讓他們覺得你夠強,他們才會「甘願」聽你話做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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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dno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