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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未來的五到十年對我來說是一個「對抗社會價值與親友輿論」的period。

人生至此有太多太多的選擇要去做決定,該放的與該拾起的實在是眼花撩亂。我大可以扛著「做自己」的大旗,大步向前邁去。但首先我的身體可能就不允許,畢竟年少輕狂應該是18歲的專利。再者,長大是一件可惡的事情。18歲的我必然可以輕而易舉地「對抗設會價值與親友輿論」,但我不認為28歲以後的我還能夠如此恣意。

也許我老得太快....老得太快....你懂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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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dno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