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我會覺得告訴別人「我一定要怎樣」,從信心上來說,通常不會是最高級,安慰自己的程度大些。例如告訴別人(也告訴自己):「要努力、要勇敢、要幸福」等等...

我總覺得真的能夠做到的人多半不會講出口。這是基於少說多做的原則。當你有一個目標,努力都來不及了,怎麼會有時間昭告天下?雖然可能是用來提醒或提振自己的士氣,不過總容易感覺有一種炫耀的意味。尤其是失戀後的人在自己的地盤上吐出這樣的言語,更容易讓人聯想。真的過去了,又何必再次來提醒自己呢?

不過當然,在現今流行秀自己的社會,有時候這樣的想法是不準確的。無論如何,是炫耀還是昭告?是安慰還是提振?只有自己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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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idno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